高 校 部 办 事 须 知
一、合同签订:
①签订《应届毕业生人事行政关系和档案托管合同》一式两份;
②填写《人事代理申请审核登记表》和预填《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》各一份;
③如需户口迁入的,应填写《户口挂靠申请表》交1寸照片2张;
④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入到市人才中心流动党支部的,交《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并填写《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表》;
⑤填写《学生档案转递委托书》(如本人自带档案则不填此委托书)。
二、档案调出和户口迁移:
①托管期未满一年的,可按学生档案办理流动手续,凭单位的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或《报到证》调档案。
②托管期满一年的,委托人已形成干部人事档案,凭接收地人事部门开出的《干部商调函》办理调动手续,并填写《干部调动登记表》一式两份和《人事档案(人事关系)托管期间工作简历》一份,本中心为其出具《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》和《工资转移证》。
③如户口在本中心托管的,须随人事关系一并迁出。户口迁移凭迁往地的《户口准予迁入证明》到红湘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。
三、转正、定级:
①每年八月为上一年见习期一年届满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审批手续;
②将填写好的《衡阳市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审批表》和《工资定级审批表》报市人事局工资科核定见习期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定级。
四、初级职称申报:
①每年申报二次,上半年5月前和下半年11月前;
②填写《大、中专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(请到下载专区下载)一式两份,交毕业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和三张两寸彩照;
③交纳初级职称代办费40元及工本费20元,如需邮寄证书的,邮资费自理。
五、预备党员转正:
①预备期满时,本人须交纳《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》、《思想汇报》和用人单位政审证明材料一份;
②召开支部大会,并报党委审批,办理按期转正手续。
六、党组织关系转出:
①由市人事局机关党委对衡阳市直机关工委开具“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”;
②委托人持该介绍信到市直机关工委(市委大院三栋四楼工委组织部3413室),换开介绍信;
③委托人再持市直机关工委介绍信到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组织科(市委大院二栋二楼),开具转往外地的“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”。
衡阳市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部
电话:0734-8869273 2896674
附:《职称分支专业一览表》
《年度考核表》(请到下载专区下载) |